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沁怡仍是笑著與自己道別。

夜裡,博群睡不著,輾轉反側。活過三十個年頭,他第一次覺得深深厭惡自己,如果可以的話真想掐死自己,並且在掐死之前還要打自己的頭,然後再甩上幾巴掌。

為什麼要說出來呢?他也曾在愛情裡掙扎過,怎麼會不明白沁怡的痛與失落,但腦袋是明白,脫口而出的情緒卻又是混亂極,追根究底他竟是因為生氣。

他又是在氣什麼呢?其實他沒有資格的,好多年前他跟沁怡的關係最多僅是點頭之交,甚至他從沒有好好和她聊過天,他若要氣沁怡的隱瞞,那還不如斥責自己主動將距離拉開。

「為什麼不說呢?」他曾經是很高興的。在軍中收到沁怡的來信,知道她並沒有如自己所想像的討厭自己,並且更因為有她的關心,他才能從失戀初期的苦悶轉移注意力。

為什麼為什麼他一直都不說呢?

所以他是個反反覆覆的男人吧。

只是物換星移時光太匆促了,他是沒有忘記自己曾對沁怡所懷抱的情感,譬如愧疚、譬如感謝,但卻在沁怡久別重逢的燦爛笑容裡,他以為沁怡忘記了,忘記他曾經也是傷人的,還忘記她曾深深珍視著誰。

那個誰啊……真是傻了。

「怎麼會忘記?」博群掩著臉苦笑,有些事有些情感,即使時間經過得再久,也是都不會被抹煞掉的,哪怕只是一個心跳一滴眼淚一個微笑——而曾經為我心跳落淚微笑的妳,我怎麼會以為妳忘了我。

好淺薄。他的眼、他的心,都非常淺薄。

沁怡說過自己是路人。而這句話不是調侃,那是為了自我保護。都九年了,原來他一直都在忽視沁怡對自己的情感,一直一直,持續忽視九年了。

很寂寞吧,始終只看著我的背影的妳很寂寞吧。





記得那年夏天的天空很藍很藍,陽光下所有的景致都顯得太過明亮,甚至亮得像要糊成一團。陽光炙熱,才曬到一些就是熱呼呼的溫度,無論是從地上竄起的,還是天空下來的,只要暴露陽光底下,連流動的空氣也是悶熱。

欣卉——。

嗨,博群。咦,你怎麼會到我們學校?

我考上你們學校的研究所了。

好厲害喔!沁怡……對不對?

藍天白雲的畫面停格了,搔搔頭髮笑得正害羞的大男孩,好喜歡、好喜歡,真的好喜歡,但卻只肯看我一眼,輕輕飄過的那一眼。

早知道就不要說了,如果真的很喜歡的話,偷偷放在心裡就好了;早知道就不要說了,這樣至少還能再看見你的笑容;明明我沒有戀愛,卻必須要失戀,早知道就不要說了。

早知道……張博群你知道嗎?

沁怡睜開眼時,發現自己流淚了。在滿室的晨光裡,她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,靜靜淌著淚水。是不是有些事有些人就是注定要錯過?或許這是個問題,但其實早就是結論了。閉上眼,她抹抹眼角,陽光在她的眼皮上跳動,安靜無聲。至少她還擁有現在。

吃過早餐後,沁怡開始整理屋子,從浴室開始,接著是廚房、客廳、房間,最後是陽台,她洗衣、掃地、曬衣、拖地、澆花——有時她會忽然發呆,恍惚了起來,為什麼會喜歡上博群?

當時的博群不比敏謙長得好看,口才更及不上哲凡,但長相是一般她偏偏就覺得耐看,性格是寡言,然而只待在一旁她便感覺到安心;她錯過了自我詰問的好時機,如今僅剩一縷情懷,年少的、痴狂的,只是她沒想過要貪圖一鍾深情,更遑論去懷抱一生,若真要深究,她猜想不過是對青春的未盡之心。

一切都整理得差不多時,從陽台落地窗曬進來的陽光在剛拖過的磁磚上閃亮著,是中午快到了。廚房裡不銹鋼的水槽,以及瓦斯爐都清潔得白亮,沁怡佇立看了一會兒,忽然覺得有些乏味。她不是不開伙的人,就是感覺沒意思。她決定出門吃飯,自己一個人。

來台北半年多了,她跟公司的同事其實都相處得不錯,有時下班後還會約著一起去逛街,她想自己並沒有很寂寞,人際關係也算經營得不錯。只是有時,就是有時候一陣喧嘩過後,或者熱鬧萬分裡,好像一切突然都離自己遙遠,不過剎那心被抽離又回過神,明明才一剎那而已卻是記得隔外清楚。

獨自的時間慢慢變長,尤其假日,不想尋找誰的喜好、不想搜尋電話簿裡的誰,在這座繁華的城市,沁怡越來越習慣只與自己寧靜相對。

一個人沒有什麼不好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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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lk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