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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理智,對我來說,愛情是種直覺。因為是直覺,所以常常很慘。
好感,欣賞,喜歡…愛情的前奏曲有很多模樣,但只有一種說的叫愛。
只是怎麼分呢?
我的直覺累積經驗——跌跌撞撞地分。搞錯了,大哭一場,臉紅訕笑。
好久以後,「原來你喜歡過他。」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。」
有時習慣跟一個人在一起,他是你生活的一部分,但那叫不叫做愛?十年前,我會自問,也問他人。
也許一拍兩散,也許情深更堅。不過十年後,我不敢了。
愛情如何試探?人心如何試探?誰又負擔得起誰的人生?
承諾很重的,幾乎快要像是一種使命感。而我也快要不認得那個充滿使命感的自己了。
直覺,真的很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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