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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得講一下正經的東西。

基本上寫長篇時,我是屬於會打大綱的人 (短篇就隨性了),但我的大綱比較像靈感收集簿。就是想到什麼就先寫上去,然後先把大概的輪廓寫出來,就是前中後那樣吧。

以「起、承、轉、結、合」來說,我的習慣是將起跟承當作一組大約就是一至三章的部分,而轉的部分則單獨一個約佔三或四個章節,結與合就是最後三章了。

把腦袋裡的東西寫出來有幾個好處,一來是當作備忘,二來是寫出來時腦筋就會跟轉,有時候就會有意外的禮物,三來則沒靈感時就拿出來多看幾眼,我還真的會看著看著就想出來要怎麼寫了。

我的寫作習慣是,通常我寫到中後部分時,大綱就會變得比較像大綱了,真的是能條條列出接下來的劇情。大約就是後四章的地方,因為接近收尾的功夫了,所以還會發生什麼事也都完全清楚了。

但這個時候最矛盾,不是寫很快就是寫很慢。寫得快是因為high起來了,迫不及待想看到全貌,寫得慢則是因為我都知道要發生什麼,所以沒意思;不過通常這個時候,我更相信一句話,「人要是在懶的時候,誰也擋不住」。

主題回到大綱上,一章的大綱通常我是拆分三個部分(沒特別意思,個人習慣而已)。因為我習慣的場景轉換,有時會一鏡到底,但大部分是二到四個都有可能,所以寫大綱時,通常是一章寫三個點。有大概的東西出來了,不僅可以使寫作的進度順利,也可以刺激靈感,算是一舉兩得。

並且每天晚上要睡覺前就拿出來看一看,今天的部分顧完了,當然也要顧一下隔天的靈感 (但做惡夢的可能性也頗大),如果寫到覺得不對勁時,也可以把大綱拿出來看,算是提醒自己該停下腳步開始思考了。

這一兩年因為都是在寫長篇的小說,所以也慢慢了解到,當有不對的感覺時,就真的不能再憑感覺了。最好就先乖乖從頭到尾想一遍,這樣的前後設定ok嗎?這樣的橋段真的適合人物性格?這一句台詞可能很棒,但真的適合他說嗎?總之就是不停思考思考,非要想通了才能繼續寫。

不過自圓其說也是非常可怕的,有的時候,真正侷限自己的,反而是自己的思考。因為大綱是死的,而故事裡的人物性格是活的,因此設定大綱時,一定要將人物性格的因素考慮進去,如此才不會給讀者一種主角突然轉性的感覺。

寫過幾本小說後,我發現除了作者本身的生活經驗很重要外,作者自己眼睛的觀察以及思考力也是同樣重要的。尤其觀察力與思考力關乎作品的邏輯以及完整性,以前寫短篇小說時,當別人問起怎麼寫時,通常是說:「啊,我就憑感覺」。小時候真的會覺得「憑感覺」這句話真的滿酷,嗯,果然就是作家的樣子。

可是,自己寫了這幾篇長篇小說後,我才發現,最不可靠的東西就是感覺。悲傷的氛圍或許很感人,但它真的符合故事情節的前後設定嗎?愛情的遺憾常常最美,然而流於強說愁更是非常可能。作者要自high才會寫得快樂,可是當讀者沒有跟著也high起來的時候,總是會有點孤獨嘛。

因此必要時,將自己抽離於故事之外,來個單純的理性思考也是重要的喔!一個沒有邏輯的作者怎麼可能寫出架構完整的故事呢?

一起加油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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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要提醒一點的是,我是凡夫俗子型的作者,天才型的作者完全不在此篇的討論範圍中。: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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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lk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