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不能走。

今天去換過藥了,如果沒有再流血的話,腳就可以碰水了,不過還不能走,還是要用拐杖。

其實我有抱著微弱的希望,一直在想,或許可能醫生會說,再一禮拜就可以試試了,但還是不行。

然後出來醫院後,開車載來我的爸爸就說,如果覺得可以就試著走走看。

我生氣了。雖然我是笑笑的說:「醫生就說不能走了,幹嘛還一直叫我走?」但我真的生氣了。

明明醫生也是這樣說了,如果說不相信的話,那幹嘛不當面再就問清楚呢?總是私底下又說這說哪的,就算知道是關心,我的無力感也很重。

之前腳上還有鋼釘時,也曾問我:「可以試著走嗎?」

又不是說沒有看過傷口,也知道那四根鋼釘都是露在外頭,就在我的腳底!如果這樣也可以走的話,未免太恐怖了吧。

我當初知道都是關心我,希望我能快點復原。我也不是不想走啊!我並不喜歡整天撐著拐杖,或是每天腳跟手酸痛到受不了,又在樓梯上爬的。

我很想走,用自己的腳走。一點也不想把自己搞成這樣狼狽,還要再半個月我的心情也很不好啊!

可惡。

可是我最討厭的,還是因此就生氣的自己,好討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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