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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車禍了。

從上個禮拜二到今天,我總共在醫院住了七天六夜,說真的,我不喜歡醫院,尤其我只能待在病床上哪裡也不能去……。

那天是因為停在路邊的車子突然打開車門,正在騎車的我一時閃躲不及,所以才會撞車門,並且跌倒。

事實上碰撞的瞬間,我的記憶是完全空白,有記憶的部分就是,人飛出去了,然後全身都疼痛,根本爬不起來。然後,接下來就是車主先把我帶到路旁,要我放輕鬆,試著自己走看看。

不過我連站也不起來,真的完全嚇傻了。後來,附近的商家叫來救護車,一開始那個車主還叫救護車離開,但因為圍觀的某位先生堅持,我一定要去醫院做檢查,所以才上了救護車。

去了醫院,照了X光後,我才知道自己骨折了。醫生告訴我,那是開放性骨折,我的腳骨斷了三根,並且也有部分骨頭碎掉。所以我真的很感謝幫忙叫救護車的商家,以及堅持我必須去醫院檢查的那位先生。否則我想,我應該還會自己傻傻的騎車去補習車上課吧。尤其那位車主一副我應該沒受什麼傷的樣子,現在回想起他叫救護車離開的樣子,我就真想抓狂。

手術後,替我動刀的醫生也說,我當初應該是被車門的角撞到了,因為骨頭上有很明顯的傷痕。目前是判斷,我大約需要一個多月至兩個月的時間,才能拿下腳上的鋼釘,但就算拿下來了,要能正常行走,也需要一段時間,總之真是飛來橫禍啊!

大家騎車都要小心Q口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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